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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简介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是学校涉外工作的归口管理、执行国家外交政策和教育外事政策、处理全校外事工作的部门。

 

 1.1部门职能定位

    以“外事无小事,事事需请示”的原则,作为学校涉外工作的全盘管理工作的窗口,贯彻国家关于涉外相关政策规定,归口管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校领导带领下,协调全校各个部门做好学校的外事工作。

 

1.2直接上级

国际交流与合作的主管校领导。

 

1.3部门主要职责

1.3.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积极宣传外事法规、法律以及外事纪律,遇到特殊或紧急涉外事故要及时向上级外事领导部门请示和汇报。

1.3. 2制订和实施我院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年度计划,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1.3. 3制定学院组团出访、考察计划,负责对外联络、出访准备和相关手续办理。

1.3.4制订对外籍人员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检查相关规定及涉外纪律的落实和执行情况。

1.3.5负责与国外院校和教育机构开展对外学术文化交流活动的联络和组织工作。

1.3.6负责与国外合作院校和教育机构的联络工作,信息沟通,落实所签协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其它后续工作进展情况。 

1.3.7做好因公(持私人护照)、因私出国留学和工作的宣传工作,协助出国访问、考察、访学者与国外相关部门和机构联系。

1.3.8负责学院人员因公(持私人护照)赴港澳台手续办理及国家安全教育工作。

1.3.9负责组织来访外宾和港澳台来宾的接待工作。做好外事活动中外宾赠送礼品的登记、管理和处理以及我院赠送外宾和港澳台来宾礼品的准备和赠送事宜。

1.3.10负责长、短期外专外教的聘用、合同签订及相关手续办理工作。认真做好外专外教的教学工作安排,生活及安全管理工作。

1.3.11负责长、短期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和管理工作,搞好留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安排工作。

1.3.12负责接受和选派互派教师和互派学生的组织工作,做好互派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排工作。

1.3.13负责办理外籍人员的入境、出境相关手续,及时办理外籍专家的来华工作许可证、来华工作邀请函、专家证、居留证和工作证。及时办理来华留学生的居住证和学生证。

1.3.14负责报送外事年检材料,按时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外籍人员相关数据。

1.3.15负责我院涉外文件的档案管理以及外籍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

1.3.16负责我院翻译工作的组织和安排。

1.3.1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外事工作。

1.3.19保守国家秘密,避免涉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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